為因應民國94年以後出生有服役義務之學士班學生(以下簡稱就學役男)就學期間服役職涯發展需求,並配合國家兵役政策推動,本校112學年度第1學期起辦理就學役男申請就學期間服役彈性修業,預計於就學期間服役之就學役男得於每學期規定期間內提出申請。

112學年度第1學期彈性修業申請時間:自註冊基準日 112 年 9 月 4 日起開始受理,受理截止日為 9 月 27 日。

說明:

  • 教育部配合國家一年期兵役政策推動,提供學士班在學役男得於就學期間可同時完成服役及修畢學位。
  • 相關權利義務請先依據教育部「大學校院學士班學生就學期間服役彈性修業實施指引」辦理。
  • 預計於就學期間服役之同學得於每學期申請時間內提出申請,並將申請表提交至教務處註冊課務組。
  • 本校相關彈性修業要點,經完成校內會議程序,於報請教育部備查後,將另行公告於教務處網頁。

注意事項:

  • 就學役男得依個人意願,於每年2月或9月(以內政部公告為準)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於該學期結束後之暑假或寒假梯次入營服現役,為期1年。相關申請規定請依內政部公告辦理。
  • 申請就學期間專案服役者,須於入營前一個月(第1學期為12月底前;第2學期為5月底前)向教務處註冊課務組申請開立預定休學證明文件,並繳回戶籍地公所。

如有彈性修業相關疑問,請洽教務處註冊課務組承辦人鄭小姐(分機2007)或其他行政人員(分機2007、2009、2010、2012、2016)。

教務處註冊課務組

大學校院學士班學生就學期間服役彈性修業實施指引

AC05-4-109 學士班學生就學期間服役彈性修業申請表_V1.0

94年以後出生學士班學生就學期間服役彈性修業申請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