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111年7月14日
發文字號:德科大教公字第111037號

主旨:公告本校111學年度第一學期學生申請修讀「輔系」、「雙主修」通過名單。
依據:本校「學生修讀輔系(所、科、學位學程)辦法」、「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辦理。

公告事項:
一、通過修讀「輔系」學生名單如下:

序號 就讀系所 學號 姓名 申請輔系名稱 輔系課程
屆別
1 兒童與家庭服務系 19106102 陳O芸 社會工作學士學位學程 108
2 金融管理系 21105106 潘O怡 應用外語系 110
3 金融管理系 21105102 蘇O琪 應用外語系 110
4 會展行銷與活動管理系 21111113 王O儒 視覺傳達設計系 110
5 兒童與家庭服務系 21738114 林O婷 經營管理研究所 110
6 兒童與家庭服務系 21638107 黃O逸 經營管理研究所 110
7 兒童與家庭服務系 21638105 鄭O博 經營管理研究所 110
8 行銷管理系 20319134 呂O珊 資訊工程系 109
9 視覺傳達設計系 19108232 鄭O萱 行銷管理系 108

二、通過修讀「雙主修」學生名單如下:

序號 就讀系所 學號 姓名 申請雙主修名稱 雙主修課程
屆別
1 兒童與家庭服務系 21738114 林O婷 經營管理研究所 110
2 兒童與家庭服務系 21638107 黃O逸 經營管理研究所 110
3 應用外語系 21103117 陳O妤 兒童與家庭服務系 110
4 兒童與家庭服務系 21638105 鄭O博 經營管理研究所 110
5 企業管理系 21102245 方O傑 餐旅與烘焙管理系 110
6 會展行銷與活動管理系 21111157 古O瑜 餐旅與烘焙管理系 110

三、注意事項:

(一)審核通過者,請依照111學年度第一學期選課時間完成選課作業,於111年8月2日上午10:00起至111年8月9日上午08:00止,可上網加選「輔系」或「雙主修」課程。
(二)畢業學分:雙主修應比主系最低畢業學分數至少多40學分以上(依加修系之規定),輔系應比主系最低畢業學分數至少多20學分以上(依加修系之規定)。
(三)欲了解輔系、雙主修各屆別應修科目與學分規定,可至教務處教務組(https://www.aca.stu.edu.tw/輔系、雙主修/)網頁查詢。
【教務公告】111學年度第一學期學生申請修讀「輔系」、「雙主修」通過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