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110年5月20日
發文字號:110德科大教公字第11024號
主旨:公告本校110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申請暨109學年度第2學期放棄輔系、雙主修相關事宜。
依據:本校「學生修讀輔系(所、科、學位學程)辦法」、「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辦理。

公告事項:
一、申請

(一)申請對象:本校副學士、學士班、碩士班及博士班學生。
(二)申請資格

1.輔系:學生修畢109學年度第2學期課程,平均學業成績達該系該年級前50%者或達80分者,或經由所屬學系主管同意推薦者
2.雙主修:學生修畢109學年度第2學期課程,平均學業成績達該系該年級前20%者或達85分者,或經由所屬學系之系務會議推薦通過者
3.各系(所、科、學位學程)可接受學生之名額、標準、條件,請詳閱附件「110學年第一學期學生申請輔系及雙主修標準表」。

(三)申請日期:110531(星期一)110630(星期三),請將資料備妥並於規定時間內繳交。
(四)申請程序

1.申請者填寫申請表→繳至本校教務處教務組(進修學制可繳交至本校進修部)續辦。表單請自行上網下載(網址:aca.stu.edu.tw→教務表單→D輔系雙主修管理)。
2.由教務處送交主系及加修系審查。

(五)審核結果:預計於110年8月2日(星期一)前公告於本校教務處網頁(網址:aca.stu.edu.tw→教務組→輔系及雙主修)。
(六)注意事項
審核結果通過者,請依據本校110學年度行事曆規定,於110年8月2日至110年8月9日自行上網加選輔系或雙主修課程。

二、放棄

(一)適用對象:目前修讀輔系、雙主修之應屆畢業生學生,因故無法繼續修習者。
(二)申請日期:110531(星期一)110630(星期三)
(三)放棄程序

1.申請者填寫表單「放棄輔系資格表」或「放棄雙主修資格表」。
2.親送所屬學系主管、所屬學院主管審核。
3.親送加修學系主管、加修學院主管審核。
4.繳至本校教務處教務組(進修學制可繳交至本校進修部)續辦。

(四)注意事項

1.應屆畢業生已修畢所屬學系應修科目與學分並達畢業門檻,但另加修之輔系或雙主修應修科目與學分未修畢者,需放棄輔系或雙主修資格,所屬學系得予畢業;若不願放棄輔系或雙主修資格者,依據本校「學則」第十條規定得延長修業,延長修業期間之「選課」暨「註冊」,依據本校延修生相關作業規定辦理。
2.業務連絡人:教務組趙小姐07-6158000分機2010。

【教務公告】110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申請暨109學年度第2學期放棄輔系、雙主修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