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110年01月29日

發文字號:110德科大教公字第110002號
主旨:公告本校連續2學期三分之二學分不及格勒令退學學生名單,自即日起生效。
依據:本校學則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
公告事項:

  • 勒令退學學生名單如下:
編號 學號 系別
1 17102148 企業管理系
2 17302158 企業管理系
3 19102116 企業管理系
4 19102230 企業管理系
5 17110138 休閒與觀光管理系
6 18310137 休閒與觀光管理系
7 19310109 休閒與觀光管理系
8 18319128 行銷管理系
9 19119151 行銷管理系
10 19119173 行銷管理系
11 19119250 行銷管理系
12 19301137 行銷管理系
13 19519136 行銷管理系
14 17106178 兒童與家庭服務系
15 17305128 金融管理系
16 18105141 金融管理系
17 19105129 金融管理系
18 19105163 金融管理系
19 19105255 金融管理系
20 19114221 金融管理系
21 19107110 流行設計系
22 17116273 動畫與遊戲設計系
23 18116248 動畫與遊戲設計系
24 17313118 資訊工程系
25 19113128 資訊工程系
26 19301106 資訊管理系
27 18315111 電腦與通訊系
28 19315117 電腦與通訊系
29 19114256 餐旅與烘焙管理系
30 19122102 餐旅與烘焙管理系
31 19121112 藝術管理與藝術經紀系

 

  • 上開名單所列人員如欲申請修業證明書(含歷年成績單)者,請攜帶休(退)學原因說明書(務必請監護人親自簽名)數位學生證A4回郵信封(請自行黏貼44元郵票),親自(或委託人)至本校教務處教務組辦理退學手續。休(退)學原因說明書請自行上網下載(www.stu.edu.tw→行政單位→教務處→教務表單)。
  • 辦理時間〈不含國定假日〉: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09:00至12:00;13:00至16:00
  • 對本次勒令退學之處分如有疑義,請電洽教務組〈電話:07-6158000 分機 2016〉;或得於本公告發文日當日起7天內(含假日),向本校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教務公告】109學年度第一學期本校連續2學期三分之二學分不及格勒令退學學生名單,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