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學年度第 1 學期抵免學分注意事項
申請抵免學分前請務必注意相關規定,以免讓您的權益睡著了,以下文字請詳細閱讀:
一、申請前應參閱相關規定
★ 學生抵免學分辦法
★ 課程表(→點我連結)
二、申請日期
112 年 8 月 1 日至 112 年 9 月 18 日止
三、應繳文件
1. 抵免學分申請表(網路填表並印出紙本)
2. 原就讀學校歷年成績單正本乙份(影本不採認)或相關證明文件
四、申請流程
五、注意事項
1. 申請抵免學分,於轉入後修業期限內,以辦理一次為限,繳交相關文件至教務處時請一次送齊,避免分批繳交。
2. 免修課程者,須修習其他課程補足學分數。
3. 請依規定期間辦理完成,以利依初審結果進行課程加退選;課表若已有科目經初審通過抵免,請務必自行退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