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
一、為輔導學習狀況不佳之學生,提升學生學習成效,教務處提供授課鐘點費開設輔導班。

二、惠請系上專任教師針對所授課程學生有以下狀況者,可提出開設個別科目輔導班申請:

(一)109-2學期成績三分之二不及格者(名單另以Email郵寄給系助)。
(二)先修能力不足者(如:高中職非本科系畢…等)。
(三)或學生對課程內容有疑問者。

三、申請期限:

(一)第1階段個別輔導班:至110年10月25日(星期一)
(二)第 2 階段個別輔導班:110年11月18日至110年11月29日(星期一)

四、申請條件及相關規定:

(一)授課教師:專任教師
(二)開設科目:專業必修
(三)開班人數:至少5人
(四)申請開班檢附資料:補救學習輔導班申請表(含輔導學生名單)。
(五)開班時數:8至12小時,並需於開班後4週內完成。
(六)授課規定:請依申請表填寫之資料定時、定點實施教學,並配合不定時拍照紀錄,每次上課時須請學生簽到,無特殊原因未到者,應了解原因。
(七)課程紀錄:輔導授課教師應於期末提出課業輔導紀錄及輔導成效表以及滿意度調查表。

五、補助費用:教師每小時授課鐘點費新台幣500元整。
六、補救學習輔導申請表單亦可至教務處協作平台下載,並於期限內擲回教務組續辦,若有疑問請電洽本校教務教務(電話:07-6158000分機2014)。

 

▌開課程

依據「樹德科技大學完善弱勢協助學習輔導補助辦法作業要點」第三點第一項第二款第一目, 課業輔導類:學生於每學期結束前,依當學期課程需求提出申請,學生參與課業輔導出席達4次,即核發新台幣貳仟元
※如有學習補助相關問題,可洽學務處分機2158楊小姐

※如有開設輔導班問題,可洽教務處分機2014鄭小姐本校學生有補強學習意願者,可洽詢開課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