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整合型數位學生證具備學生身分證明、借書、校園門禁、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小額消費付款、校園活動記錄等多種功能之數位學生證。

  本學期新生及轉學生學生證,將依不同入學管道及上網填寫新生基本資料截止時間分批發放,由各系(所、科、學位學程)辦公室轉發給同學。未依時填寫新生基本資料者,則依製卡完成時間,再另行通知;未繳交學歷證明者,則不予核發學生證待補件後始得領取學生證。

學生證樣式 

 

★ 學生證免蓋註冊章

★ 若有在學證明之需求,持學生證正、反面影印本,經教務處查驗已完成註冊後加蓋學籍章戳,可替代在學證明。

學生證使用注意事項 

一、票卡不可高溫、彎折、磨損或裁切破壞。

二、一卡通學生證效期依學校規定並限本人使用,因延修需展期者,請持學生證至教務處辦理展延。

三、退學或畢業後該證之學生身份消失。

四、在學生證發放前,為維護新生及轉學生借書等使用權益,相關配套措施如下:

圖書館

1. 於入口處填寫學號、姓名,經查驗無誤後,由館方協助開放通行。

2. 有圖書借閱需求,於完成註冊繳費後,得持附有照片之個人證件(如身分證、駕照等)至圖書館流通櫃檯辦理。

3. 上述進出及借閱方式之效期依每學期公告日期辦理,於有效期限後須持數位學生證才能進出圖書館及借閱圖書。

其他未盡事宜

因申請校外學雜費減免或其他獎助金,而須提出學生證影本以證明學生身分時,可至教務處或全功能成績列印自動化繳費系統申請在學證明。

若有疑問歡迎洽詢教務處,電話07-6158000分機2009

一卡通學生證掛失、遺失或毀損重製 

★ 掛失:至教務處外自動化繳費機繳交掛失費(20元)→繳費收據交至教務處→學校通知一卡通公司

★ 重製:至教務處外自動化繳費機繳交重製費(200元)→繳費收據交至教務處並填寫重製新卡申請表→五個工作天後領卡

★ 退還餘額:原卡若有使用儲值,於辦理掛失或重製時,至教務處填寫退費申請單→學校通知一卡通公司退還餘額。

因學生證具有記名式一卡通電子票證功能,包括支付小額消費及交通運輸服務(如公車、捷運等),並可查詢交易紀錄,當持卡人《同意》提供個人資料進行記名式一卡通服務時,學生證即具有記名式一卡通電子票證功能,並可享有掛失及返還餘額服務;如持卡人《不同意》提供個人資料進行記名式一卡通服務時,學生證即不具有一卡通功能(不具搭乘捷運、公車、小額消費等功能)。日後,如需重新開啟一卡通功能者,除應簽署同意提供個人資料進行記名式一卡通服務外,另需支付票卡開卡費用及記名手續費。如有疑義請與一卡通公司客服中心聯繫,客服人員將協助說明或至一卡通官網 www.i-pass.com.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