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系(所、學位學程)

一、依據本校學生轉系(所、科、學位學程)辦法行事曆辦理。

二、作業流程 

  1. 申請日期:自113年4月24日起至113年5月1日止,逾期不予受理。請點選「學生轉系申請表」下載列印填寫。
  2. 申請流程:於規定期限內,持申請表先送轉出系(所、學位學程)核章後,再送交教務處審查。
  3. 審查結果公佈時間:預定於113年5月底公告於教務處網頁,並以e-mail方式通知至學生學校的個人信箱。

三、申請資格限制、審查項目及時間 

四、注意事項

  1. 申請志願限填一系,提交申請後,不得更改欲轉入之系別。
  2. 經核准通過轉系學生,不得請求再變更或撤銷,申請時請謹慎考慮。惟提出申請轉系當學期休(退)學者,取消其轉系核准資格。未經核准學生仍應於原系就讀。
  3. 依教育部106年1月25日臺教高通字第1060001187號函,陸生申請轉系,限教育部核定當學年度得招收陸生之系組範圍內辦理。

五、轉系結果(尚未公告)

  1. 113 學年度第 1 學期申請轉系審查結果。
  2. 113 學年度第 1 學期轉系錄取者應注意事項。
  3. 需更換學生證者,請下載下列申請表單後提出申請:
    • 數位學生證補發申請表。

▌參與「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學生彈性選系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2月6日臺教技(四)字第1130013374號函暨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 彈性選系 」 說帖辦理。

二、本校參與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同學,彈性選系注意事項及申請資格如下:

  • 二年期程參與方案學生至113年9月16日止,至少累計600日以上。
  • 三年期程參與方案學生至113年9月16日止,至少累計900日以上。
  • 符合參與計畫已保留入學資格或休學者,倘截至113年9月16日止不符合上述累計天數,將取消彈性選系資格,應回原錄取學系就讀。
  • 受理時間:113年3月1日~4月26日

三、審核流程:

  • 本彈性選系不納入學則、不併入校內轉系考試,採體驗資料書面審查方式辦理為原則;所填報志願數,至多選擇3個志願學系。
  • 符合資格同學請於受理時間前,繳交「體驗學習報告書」至原分發學系依序提出申請。
  • 審核結果於113年5月10日前專簽請教務長同意後通知同學。
  • 教務處註冊課務組於113年8月1日(星期四)完成學籍管理系統設定轉系,並通知同學依規定辦理入學程序。

四、其他

  • 體驗學習報告書至教育部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專區網頁下載。
    https://www.edu.tw/1013/Default.aspx,路徑:資料下載→體驗學習報告書)
  • 本案聯絡窗口:教務處註冊課務組鄭小姐07-6158000分機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