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公告】連續2學期三分之二學分不及格勒令退學名單。
發文日期:108年7月8日
發文字號:108德科大教公字第015號
主旨:公告本校連續2學期三分之二學分不及格勒令退學學生名單,自即日起生效。
依據:本校學則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
公告事項:
- 勒令退學學生名單如附件
- 上開名單所列人員如欲申請修業證明書〈含歷年成績單〉者,請攜帶休(退)學原因說明書〈務必請監護人親自簽名〉、數位學生證及A4或B4回郵〈請自行黏貼44元郵票〉信封1個等,親自或委託人〈需檢附委託書)〉至本校教務處教務組辦理退學手續。相關表單請自行上網下載〈www.stu.edu.tw→行政單位→教務處→教務表單下載〉。
- 辦理時間(不含國定假日):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08:00至12:00,及13:00至17:00,暑假辦理期間請先行致電洽詢。
- 對本公告如有疑義,請電洽本校教務處教務組〈電話:07-6158000分機2014〉。
【教務公告】本校連續2學期三分之二學分不及格勒令退學學生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