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系(所、學位學程)

一、依據本校學生轉系(所、科、學位學程)辦法行事曆辦理。

二、作業流程 

  1. 申請日期:自112年11月22日起至112年12月5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請點選「學生轉系申請表」下載列印填寫。
  2. 申請流程:於規定期限內,持申請表先送轉出系(所、學位學程)核章後,再送交教務處審查。
  3. 審查結果公佈時間:預定於112年12月底公告於教務處網頁,並以e-mail方式通知至學生學校的個人信箱。

三、申請資格限制、審查項目及時間 

四、注意事項

  1. 申請志願限填一系,提交申請後,不得更改欲轉入之系別。
  2. 經核准通過轉系學生,不得請求再變更或撤銷,申請時請謹慎考慮。惟提出申請轉系當學期休(退)學者,取消其轉系核准資格。未經核准學生仍應於原系就讀。
  3. 依教育部106年1月25日臺教高通字第1060001187號函,陸生申請轉系,限教育部核定當學年度得招收陸生之系組範圍內辦理。

五、轉系結果

  1. 112 學年度第 2 學期申請轉系審查結果NEW!
  2. 112 學年度第 2 學期轉系錄取者應注意事項NEW!
  3. 需更換學生證者,請下載下列申請表單後提出申請:

▌參與「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學生彈性選系

一、報名日期:113年3月1日至113年4月10日止。

二、申請方式請與教務處註冊課務組鄭小姐聯繫07-6158000分機2014。